托兒類型
家庭托兒
- 在托兒人員的家裡定期每天為每個小孩提供超過3個小時的托兒服務
- 年齡: 6周至12歲
- 托兒人數: 最多8名小孩,如果其中2名為學齡兒童(否則,最多6名小孩)
- 2歲以下的小孩不超過2名,包括托兒人員自己的小孩
- 如果沒有嬰兒,最高人數為6名2歲以上的小孩
- 除非有嬰兒,否則每6名小孩配備一名工作人員
集體家庭托兒
- 在托兒人員的家裡定期每天為每個小孩提供超過3個小時的托兒服務
- 年齡: 6周至12歲
- 托兒人數: 最多16名小孩,如果其中4名為學齡兒童
- 如果沒有嬰兒,最高人數為12名2歲以上的小孩
- 除非有嬰兒,否則每6名小孩配備一名工作人員
- 托儿期間,托兒所必須由托兒人員營運,必須至少有一名助手在場
托兒中心
- 在托兒中心提供托兒服務,而非家庭式的服務
- 年齡: 6周至學齡
- 托兒人數: 托兒中心裡的1歲以下的小孩不能超過8名;1至2歲的小孩不能超過10名;3歲的小孩不能超過15名;4歲的小孩不能超過20名;5歲的小孩不能超過25名
學齡兒童(也被稱為課後托兒)
- 在就讀於學校的小孩提供托兒服務
- 年齡: 上幼稚園的年齡至12歲
- 托兒人數: 7名或更多的小孩
- 每10名小於10歲的兒童必須配備一名工作人員,每15名10歲至12歲的兒童必須配備一名工作人員
- 托儿期間,托兒所必須由托兒人員營運,必須至少有一名助手在場
*請注意:年齡、托兒人數和工作人員的必備條件有待改變。 欲了解最新訊息,請訪問紐約市健康與心理衛生局網站www.nyc.gov/DOH .